办事指南

本专科专业申报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3-02-27 浏览次数:


     

一、申报材料内容

申报新专业的教学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科或专科的新增专业申请表(请在教学网/下载中心中下载);

()人才需求论证报告,说明设置或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和其它情况;

()拟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拟设专业的师资情况和设备情况;

()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如申请表栏目中教师基本情况和办学条件等的补充说明材料,申报专业的教学单位需提供表中所列教师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并请加盖申报学校公章予以证明);
  目录外新专业的论证应着重对设置该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说明,专家论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拟设专业名称的科学性、规范性分析;
  (2) 对拟设专业人才需求的分析;
  (3) 拟设专业与国内外相关或相近专业比较分析;
  (4)拟设专业的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主要指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主干学科(或主要学科基础)、主要课程、修业年限、授予学位;
  (5)拟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6)拟设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析;
  (7)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情况。

二、申报材料数量

教育部控制专业及目录外专业一式11份、其他专业一式6份。

三、其它

专业申报所需的评审费由申报专业的教学单位自理,本科专业每个500元,高职专业每个300元,我校自主审定省厅备案专业无需交纳评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