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选工作的通知
赣教高字[2009]66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今年开展全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及内容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在教学理念、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满足国家对社会紧缺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和应用人才的需要。
本项目重点支持高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二、评审名额与申报范围
2009年度评审70个全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普通本科院校申报总数不超过3个(南昌大学推荐5个),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1个(高等专科学校、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江西教育学院分别推荐2个)。超额推荐不予受理。
三、申报基本条件
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培养目标明确,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特色鲜明,对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对未来发展方向有明确清晰的思路,同时,要有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和2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
学校重视,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
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在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四、申报办法和材料
各高校填写好《全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一式三份),于
二○○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