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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06-13 浏览次数:

江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2023年修订)

 

为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鼓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以教师丰富学识、高尚师德、严谨治学和健全人格感召鼓舞学生,引导学生厚德博学、抱朴守真、追求卓越,不断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资格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熟悉本学科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

3.尊重学生,热爱学生,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4.3年未受过学校处分、年度考核合格的在岗教师。非相关专业背景的行政人员(含辅导员)一般不兼任本科生导师;担任班主任教师,受聘指导学生适量减少。

二、选聘方法

5.指导本科生是学校教师的基本职责和工作任务,凡符合本科生导师任职资格的,原则上应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

6.本科生导师由学院负责选聘。一般要求新生入校后一个月内,各学院组织师生完成指导关系的聘任,并将指导关系汇总表和《江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培养表》电子版汇总打包报教务处备案。

7.本科生导师可由若干名教师组成导师组共同指导一批/班学生,也可安排每位教师指导数名学生,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届指导的学生数不超10名。指导关系确定后,原则上保持稳定至学生毕业,因各种原因要变更,需经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向教务处备案。

三、主要职责

8.本科生导师从“思想引领、学业教育和人文关怀”等方面发挥言传身教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学生综合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提升。

9.引领学生思想健康成长。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植深厚的家国情怀和母校情怀,密切关心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给予学生人文关怀。

10.教育学生厚德博学、抱朴守真。经常和学生沟通联系,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环境,介绍专业和学科发展;及时了解学生学习动态,掌握学生每学期考试情况,对补考或重修的学生,给予更多关心、鼓励和指导;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多听讲座、积极参与社会和专业实践;鼓励学生早进实验室、早开展科研等活动;激励学生树立自信心和成才目标,不断超越自我、追求卓越的理想。引导学生树立适应时代发展的就业观、职业观、事业观。

四、工作要求

11.师生建档立卡,每学期填写《江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培养表》,师生签名确认,一式四份。学生毕业时,师生、学院、教务处各存档一份。

12.掌握学生每学期的课程学习、英语水平,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13.了解学生兴趣志向,要求学生每学期系统完整阅读两本及以上科学人文课外书籍,引导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14.关心学生专业素养、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听讲座、参与社会和专业实践,并做评价考核。

15.本科生导师可以采取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多样的方式指导学生。

16.本科生导师与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彼此经常沟通联系,相互协作,推进“三全育人”。

五、学生任务

17.尊敬师长,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经常联系沟通,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业、生活等情况,虚心接受导师指导。

18.根据导师的意见,制定自己学业计划,积极参加导师组织、建议的学习活动。

19.学生应多思、多问,努力提高学习能力、科研素养与创新思维,并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地评议。

20.自觉遵守所在实验室、课题组等有关管理制度。

六、组织管理

21.为保证本科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本科生导师制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双创学院、学生工作部、团委、招就处、人事处、学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科生导师制相关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管理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教务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对本科生导师制的规划、指导和学院工作成效考核等工作。

22.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领导小组,制定相关考核制度,对本科生导师进行选聘、考核、日常管理和工作量分配。

七、考核办法

23.学校每年以当年毕业本科生为对象,分为基本项(90分)和加分项(10分),考核各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成效,计分采用综合指数法,即最高的学院为满分(最大值),其他学院得分=[(本学院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0.4+0.6]×权重。考核指标及权重见附件1、附件2

24.根据考核结果,对学院评定优秀、良好和合格三个等级,按年生均给予相应工作量拨付学院统筹分配。

25.本科生导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教书育人质量、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江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赣农大发〔20141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