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办理注意事项:
1、学生休学请按申请原因类别(因身心疾病、因事、因家庭原因、休学创业、其它特殊原因等),向学院分管老师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各种不同的情况休学,由相应的人进行审批,其中因身心疾病休学,需要准备对应的疾病证明等由校医院院长审核,其他原因由学生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3、学生申请休学,学院需另附一份该生休学情况的说明和学院盖章;
4、按离校手续单到各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盖章后,交教务处学籍科208室进行学籍异动登记。
如果学生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离校手续,需要学生写委托书,委托同学或老师代为办理离校手续(委托书上受托人应签字、加盖院公章);
5、学生休学以一年为期(休学创业为两年),休学期满应向学院申请复学,如没有达到复学条件,可申请再休学一次(最多只允许休学二次);
6、休学期满,逾期又没有复学的同学,应按退学规定申请退学。
★复学办理注意事项:
1、学生复学请按申请原因类别(身心康复、参军退伍、其他情况复学),向学院分管老师提出复学申请,并准备对应的证明材料;
2、因病休学,经过治疗后身心康复,复学时需提供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病历、疾病诊断记录等供校医院复查后提出意见,
退伍的学生复学请准备退伍证,到校武装部审核。
3、找复学班级的班主任签字学院盖章后,再办理返校手续盖章后,交教务处学籍科208室进行学籍异动登记。
*如本人暂时无法亲自办理返校手续,可委托老师或同学或家人进行代办,由经办人同学或老师或家人代为在学籍异动通知单签字。
★参军保留学籍办理注意事项:
1、学生参军入伍,应告知班主任和学院知晓并及时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2、下载并填写参军保留学籍审批表,准备入伍证明(入伍通知单等)到校武装部进行审批;
3、保留审批表需学生班主任签字、学院审核人签字、再办理离校手续盖章后,交教务处学籍科208室进行学籍异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