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5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净化我校考试的考风,严肃考纪,构建公平、和谐的考试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对学生的要求和提示

1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服从监考老师提出的座位安排。考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场,以“旷考”处理,考试成绩记为零分。

2、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身份证和学生证应放在指定位置上,以便监考教师核查。

3、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得携带手机关机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上。开考后若发现手机仍处于开机状态,取消其当场考试资格。有舞弊行为者严格按《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参加考试的学生应做到不夹带、不抄袭,坚决抵制各种违纪舞弊行为。

二、对监考教师的要求和提示

1、监考教师要按时到达监考地点,并佩戴“监考证”或“工作证”

2、监考教师要认真清理考场,核对学生有效证件,发现代考者及时清理出考场。

3、监考老师要认真清点试卷,做到准确无误,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与试卷一同交给开课单位的任课教师或工作人员。

4、监考教师要保持良好的监考状态,认真监考,不得在监考时玩手机、聊天、看报、批阅试卷等做一些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三、对各教学单位的要求和提示

1、强化考风考纪教育,组织监考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我校有关考试的制度和规定。

2、按照考试安排,通知并及时提醒监考教师和学生。

3、安排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巡查本单位的考试,把握情况,努力做好考试工作。

冷静分析,沉着应考,考出真实水平!

江西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