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教材选用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30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的教材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根据课程归属和《江西农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赣农大发[2011]31号)中的教材选用原则,选定本单位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使用的教材。

选用教材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1.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2.优先选用获国家或省(部)级奖励的优秀教材和教育部、农业部推荐的规划教材。

3.优先选用新华书店发行的教材目录里的教材。

4.原则上一门课程只选用一种教材。

5、不能选用尚未出版的教材。

6、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5年修订版教材和教学大纲使用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169号)文件要求,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统一使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5年修订版教材。

二、教材选用程序

1.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按照教材选用原则,对不同版本的教材进行比较、分析,提出拟选用教材。

2.教研室对任课教师提出的拟选用教材进行集体讨论和研究,并根据教学任务确定教材使用班级和数量,并由教研室主任签字。

3.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学术指导委员会对教研室上报的拟选用教材严格审核,综合比较、汰劣留优。

为了便于操作和管理,建议由教研室主任登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选用教材,再由各学院教务员统一从系统中导出教材选用信息,打印后报分管教学的院领导签字。

4.学校教材审定委员会对各学院上报的拟选用教材进行汇总、审核,最后由我校中标教材供应商统一订购。

三、教材选用报送时间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1219日结束,各学院须通过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送。

各教学单位必须在20161223日前,将《江西农业大学教材选用信息汇总表》(要求报送有分管教学的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案。

四、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审核,避免多报、漏报、错报现象的发生。

五、对于不需要征订教材的课程,任课教师必须将该门课程的教材征订状态修改为不征订。

 

 

 

 

   江西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6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