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根据江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有关举办2018“中华通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全校范围内举办普通话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国各条战线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谱写了无数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本次诗词创作征集活动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歌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歌颂时代楷模和时代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共筑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精神动力,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二、活动时间
截稿时间:2018年7月20日
评审阶段:2018年7月21日—2018年7月25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四、投稿事项
(一)体裁及作品要求:
1.近体诗:格律诗词;排律和古风歌行体不超过30行;须有标题。如果是词,题目格式应为“词牌名·题目”。
2.现代诗歌: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须有标题。
(二)创作要求:以课题组研究制定的《中华通韵》(草案)为押韵依据,见下表。
韵部 韵母 | 韵部 韵母 |
一啊 a ia ua | 九敖 ao iao |
二喔 o uo | 十欧 ou iu |
三鹅 e ie üe | 十一安 an ian uan üan |
四衣 i -i | 十二恩 en in un ün |
五乌 u | 十三昂 ang iang uang |
六迂 ü | 十四英 eng ing ueng |
七哀 ai uai | 十五雍 ong iong |
八诶 ei ui (uei) | 十六儿 er |
(三)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每人限1首,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并附作者100字以内简介和真实、详细的联系方式。
(四)投稿一律采用网站投稿方式,咨询电话不接受投稿。投稿邮箱:928295080@qq.com。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由江西农业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办,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征集作品,不收任何报名和参赛费。
(二)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如发现或被举报作者抄袭、作假或冒用他人姓名、作品等问题,经核实,取消评审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本次活动获奖作品推荐报送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和中华诗词学会。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江西农业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咨询电话:83813309
江西农业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教务处代章)
2018年6月18日